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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抵押登记和解除抵押登记

时间:2015-12-25 浏览:次 作者:admin

事项名称:

机动车抵押登记和解除抵押登记

1、实施主体

开封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刘寺车管业务大厅)

2、设立依据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124号令)

3、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4、申报条件

前置条件:1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2、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证明。

必要条件:1.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合同或抵押合同。3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存档);4、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原件。

5、是否可网上预审批

6、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7、申报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文件

1

《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2

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3

行驶证和登记证书

原件

1

纸质

4

机动车所有人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合同或抵押合同

原件

 

1

纸质


 

8、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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