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公安局2014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5-10-28 浏览:次 作者:admin
一、公开内容
开封市公安局位于开封市鼓楼区中山路中段86号,局机关内设13个单位:政治部、警令部、监督部、警务保障部、国内安全保卫和反恐怖支队、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犯罪侦查支队、网络安全和技术侦察支队、交通管理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特殊警务支队、警卫处(现役编制)、消防支队(现役编制),下辖15个派出机构:相国寺派出所、州桥派出所、南苑派出所、金耀派出所、梁苑派出所、杏花营派出所、红洋楼派出所、繁塔派出所、机场派出所、金明池派出所、午朝门派出所、柳园口派出所、宋门派出所、铁塔派出所、土柏岗派出所。开封市公安局现有在职民警2354人,在职职工35人,离退休民警792人。
开封市公安局承担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等。
二、公开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430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304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344.67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38074.6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1521.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0.72万元,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1002.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44.69万元,农林水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3.3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074.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31521.16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在职民警、职工工资及津补贴,辅警工资,一般行政事务、治安管理、国内安全、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行动技术、网络侦控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3400.72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
3、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1002.74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人员医疗、生育保险。
4、城乡社区支出1344.69万元,主要用于刑警支队业务用房土地款。
5、农林水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治理烧麦秸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803.34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开封市公安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841.45万元(含局机关及交警支队、刑警支队、监管支队、特勤支队、局直属15个派出所),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769.62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760万元。2014年交警支队、局直属15个派出所等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77 辆,主要是交巡警治安交通巡逻、考核用车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9.62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772台执法执勤用车的燃修保险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决算71.8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民警执勤办案误餐支出及外地公安机关协助案件研判在本地住宿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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