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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81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1-12-07 浏览:次 作者:办公室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81号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肖卫国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交警部门安装监控系统的合法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高度重视,专门召集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了专题研究,一致认为建议的内容非常好,对于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解决我市主城区灯控路口电子警察设备缺失和现有电子警察设备老化的问题,2017年底,依据交通安全管理的需求,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制定了一套包括新建电子警察、改造老旧电子警察、升级改造指挥中心和后台在内的交警主城区电子警察建设方案。同年117日,经市局党委研究同意实施。201883日,市公安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申请解决“四项建设”经费的请示》(汴公文[2018]39号),市领导批示:“由财政局提出意见报政府研究”,经财政局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本项目正式获准立项。

市公安局交警主城区电子警察建设项目于2019930日由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中标。20191023日签订合同,由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实施建设,2020年9月完成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正在验收中。该项目所属设备及系统平台运行一切正常,符合招标要求、合同及相关约定。

对于安装电子警察的路口、点位,支队组织相关部门多次自查自纠,发现错拍的,及时关停,予以整改!

以上答复如有不到之处,恳请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您建议的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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