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罪犯常建设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3-02-24 浏览:次 作者:监管支队
罪犯常建设(性别男,年龄62岁),住址通许县冯庄乡陈庄村111号)单位及职业:农民。因1、双侧小脑梗死,急性进展型;2、肺部感染I型呼吸衰竭;2、肺气肿、肺大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兹决定对罪犯常建设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3月24日暂予监外执行。
公示期10日,自2023年2月23日至3月3日。凡对公示有异议者,请及时来电来函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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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公安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