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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公安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1-03-26 浏览:次 作者:法制支队

2020年, 开封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我局工作的主线,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和执法责任制建设为抓手,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体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全面提高依法防控疫情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疫情暴发后,全市公安机关各条战线开启最严战时模式,制定“九严禁”等抗疫战时纪律,组织市局机关民警增援抗疫一线,抽调8名骨干支援北京、郑州、随州抗疫一线;第一时间出台办理涉疫类案件法律适用指导意见、疫情防控现场执法操作规范,依法严厉打击聚众赌博、哄抬物价、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等突出涉疫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涉疫类案件299起,刑事拘留89人,行政拘留141人;率先制定“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十项措施”,以“硬核实招”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回归“快车道”,共走访企业2000余家次,帮助解决问题111个。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增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扩大“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覆盖面。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检查。推出10项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推行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免费刻章服务、下放驾考权限、加快交管业务代办网店建设、打造“24小时自助车管所”、延长出入境办证时间、开辟“周末办证”窗口提供办证服务等政策,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间,最大限度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大力推广政务“豫事办”、“汴捷办”,加强一体化“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应用。目前,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注册人数达53万余人,新增互联网注册用户21.5万余人,办理各项互联网交管服务业务237.9万余笔。

(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和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省公安机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严禁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的规定》,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方案。二是围绕六类整治重点,积极推进“挂案”清理工作,成立工作专班,迅速清理整改。三是走访石化、食品、餐饮、家具、房地产、建筑、商贸、物业管理等领域企业150余家,积极开展入企普法宣传、维稳保产、治安巡逻等工作。四是建立公安信用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录入,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四)实行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以新思维适应新常态,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切实维护生态环境秩序。一是主动与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河务局、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线索移交碰头会,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线索移送、案件督办等多项机制。二是印发《全市公安机关保护母亲河服务高质量发展严打严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封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河湖警长制的工作方案》,为基层执法提供有力指导。三是持续加大对环境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效果。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环境类案件301起,环境类违法犯罪初步得到遏制。

(五)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一是认真谋划服务型行政执法年度工作重点。印发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统筹安排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二是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创建和培育工作。高速交警支队作为市级示范点,充分发挥标兵示范带动作用,对内与交警一大队、祥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结成帮扶对子,实行一带二,对外与市交通局结为帮扶对子,持续开展“结对子、传帮带”活动,并积极争创省级示范点。积极培育顺河分局为新的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并向省公安厅推荐为法律风险防控示范单位。三是持续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稳步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执法实践,分析研判近年来公安执法领域中容易出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和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梳理确定了公共安全、治安、禁毒、外国人管理、交通管理等公安领域11项清单,并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予以公告。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公文处理及法核程序,将市局一类公文均纳入法核范围。同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规范定期向上级备案。五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通知,突出工作重点,健全工作机制2020,开封市公安系统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2300余条,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8(含分局)

(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实时动态调整。按照“三定”方案,结合公安工作,组织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共取消行政许可1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职权2项,新增行政许可11项。二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案件法律审核审批制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与公信力。三是强化执法监督,督促整改执法问题。定期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印发考评情况通报,督促整改提高。依托警综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和案件预警平台对全市警情进行常态化考评。全年共抽查疑似问题警情1020起、现场执法音视频510起、卷宗2000余起,下发执法通报36期,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批执法问题。

(七)继续推进行政调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化“一村(格)一警”建设,建成标准化警务室356个,其中,高标准警务室46个,58个警务室被命名为四星、五星级警务室,全市警务室建成达标率达100%。大力推动党员社区民警、辅警兼任村(居)委党支部副书记和非党员社区民警、辅警兼任村(居)委副主任,目前全市社区民警、辅警兼职率均达100%兰考、示范区2个单位被省厅命名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区建设先进单位”。积极与“一中心四平台”对接,畅通矛盾纠纷移交渠道,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派出所、警务室、“一村(格)一警”参与社会治理机制,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五零”平安村居创建等活动,持续提升矛盾化解能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9万余条。

(八)持续推进民警法律素养大练兵,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一是制定全警法律素养大练兵实施方案,采取视频演示、现场教学、案例教学、送教上门等多种方法,组织全体民警在干中学、在战中练,不断提升实战练兵的质量和效果。二是持续开展全市公安民警法律知识抽考。2020年,共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7次26场,参加考试的县(分)局负责人、所队长及办案民警共计823人。三是举办练兵竞赛活动。先后举办了全市公安机关法律知识竞赛和行政复议应诉技能大赛比武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检验了各单位学法用法的成效。2020年,在全省公安民警法律知识竞赛中,我局取得了集体第4名、个人决赛第1名的好成绩。在全省公安机关首届行政复议应诉技能大赛中,我局代表队总体成绩全省第5名,荣获三等奖。

二、存在问题

2020年,开封市公安局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依法办案意识和能力仍需加强,个别单位仍存在行政处罚告知笔录未体现处罚的裁量标准、受案不及时、传唤方式错误、电子卷宗制作、上传不规范等典型执法问题。二是部分民警、甚至带长民警不注重日常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法律素养的提升,运用法律思维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足。三是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水平有待提高信息系统之间还没有完全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还不能完全实现执法全流程信息化监督管理。
三、下步打算和建议

(一)大力推进“放管服”等重点领域改革。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强化出入境管理,积极构建虚拟社会综合防控体系,建立完善“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等模式,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继续落实好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持续深入推进“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考核通报督导、完善机制保障平台运行,通过各项措施的交叉联动使用。

(二)继续深化数据平台应用。全面加强案管、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卷宗智能评查三大系统的推广应用,完成内部执法监督管理的闭环,建立常态化巡查研判通报机制,精准发现执法问题,实施点穴式督导,精细化管理,逐步把系统服务实战、服务决策的效能发挥到最大化。

(三)持续开展“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争创执法示范单位”活动。围绕执法突出问题设计创建细则和量化指引,发挥创建标准对解决执法问题的指引导向功能。要向基层倾斜名额指标,通过执法示范单位的创建,鼓励基层公安机关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举措在基层落地生根。

(四)继续抓实队伍建设。在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和法制能力大比武的基础上,鼓励广大民警特别是科所队以上领导干部积极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切实提高广大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开封市公安局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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