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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召开

时间:2019-10-26 浏览:次 作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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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上午,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分别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并就有关事项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霍传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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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省委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任务,通力协作、凝心聚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依法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82个,提起公诉涉黑恶案件18案287人,作出生效判决36案204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6.6亿余元,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全市刑事立案数同比下降20.5%,破案数同比上升21.3%,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立案查处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党风政风明显好转;整顿一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清理一批涉黑恶村干部,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夯实;整治一批行业领域社会乱象,完善一批行业监管制度,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我市整治非法侵占侵吞农村集体“三资”专项行动等工作受到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同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为全市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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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良民通报了我市公安机关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2018年1月23日,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专项斗争主力军作用,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主动出击、攻坚克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铲除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深挖查处了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有效整治了一批治安乱点,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1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8个,恶势力团伙43个,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3511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0余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6.6亿余元。2019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3个,恶势力团伙39个,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1012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6亿余元。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扎实抓好扫黑除恶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一是持续坚持高位推动,狠抓组织部署。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重大战略部署的深刻内涵,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部署要求,扎实抓好扫黑除恶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二是坚持执法为民,狠抓线索核查。持续将摸排核查涉黑涉恶线索作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坚持高站位高规格部署,坚持全方位、多渠道排摸,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核查,坚持多层次、多角度督导,全力确保线索核查措施实、力度大、底数清、责任明。三是坚持以打开路,狠抓专案攻坚。坚持重拳出击、以打开路,向黑恶势力发起强大攻势,按照“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的要求,掀起新一轮破案攻坚高潮,再突破一批难啃之案,再深挖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

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深水区、“人到半山坡更陡”的攻坚期、“宜将剩勇追穷寇”的深化打新阶段。封市公安局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以“不破楼兰誓不还’的勇气,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持续发力、攻坚克难,推动专项斗争横向拓展、纵向深入,圆满完成今年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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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佩生通报了检察机关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最高检、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严惩犯罪,参与综合治理,延伸办案效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82人,起诉287人。共办理涉黑组织11个,涉恶集团(团伙)14个,批捕涉黑犯罪嫌疑人99人,提起公诉114人;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83人,提起公诉173人。其中2019年以来新批捕涉黑犯罪嫌疑人26人,提起公诉45人;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诉73人。

提升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市检察院党组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研究,重点部署,强力推进。一是持续提高认识。召开党组会议、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研究,召开全市会议持续发动,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二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内设机构改革具体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成立7个专业组负责扫黑除恶不同工作。三是持续专业化办案。两级检察院抽调业务骨干调整充实涉黑犯罪检察组,专业化、一体化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专业办理,注重案件质效。在办案中既坚持依法严惩,又注意严格把关。一是严格证据标准。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导意见,准确把握政策标准,坚持依法办理,确保不枉不纵。二是严格请示汇报。认真落实涉黑恶犯罪案件工作要求,进入检察环节的所有涉黑恶案件,市检察院逐案听取汇报组织研究,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向省检察院汇报。三是严格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涉黑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涉恶犯罪的纠集者、首要分子,原则上都不得取保候审,一般成员确需取保候审的一律报市检察院审查。

深挖彻查,坚持“破网打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畅通检举线索渠道,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送有关机关核查。共移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38条,对监察委移送的9起涉黑关联职务犯罪案件加强跟踪督办,已全部提起公诉,8起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

加强协作,提升整体合力。持续推进提前介入、案件协商、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研究部署服务保障市委“六个专项”、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等工作、组织党建活动时均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做到相互促进。市检察院就做好检察建议工作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对两级院业务干警进行系统培训,工作做法被省扫黑除恶专刊转发;结合黑恶案件办理提出加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件,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爬坡攻坚新阶段,新阶段有新任务、新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中央政法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将专项斗争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把专项斗争成效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准。

进一步增强协作配合。认真落实政法单位办案协商机制,加强沟通协作,提升扫黑除恶案件的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堵漏建制作用,增强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三统一。

进一步强化深挖彻查。以“破网打伞”为主攻方向,切实按照“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的要求,确保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推进,与“打财断血”同向发力,最大限度破除关系网,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

进一步加强依法办案。坚决落实高检院“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继续坚持市检察院对涉黑恶案件逐案听取汇报、指导把关制度,做到不枉不纵。

开封两级检察机关将以更高的政治觉悟,更强的政治担当,坚决贯彻中央政法委“四重”新部署,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建设平安开封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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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慧玲通报了法院系统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听令而行,精锐尽出,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81件606人(其中一审案件58件393人,二审案件23件213人),依法审结59件417人(一审案件46件288人,二审案件13件129人),审结涉黑恶贪腐案件10件10人,黑恶势力嚣张气焰被打击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得到优化改善。

全市两级法院坚持做到以下几点: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及时传达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强全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组织领导,认真研判工作态势,着力解决问题困难,全面加强专项工作保障。组建专业团队,配优配强队伍。“好钢用在刀刃上”,抽调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业务骨干,组成专门审判团队审理涉黑恶案件,使专项斗争的锋芒更加锐利。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办案能力。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政策,统一裁判尺度,严格依法办案,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做到既要坚决严厉打击,又要准确定罪量刑。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督导力度。中院建立案件专人指导制度,对基层院一审案件逐案明确专人指导;适时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和案件分析研判会,及时解决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快办案进度;实行案件观摩制度,组织全市业务骨干旁听重大涉黑恶案件的庭审,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全市法院集中宣传49次,发放材料18万余份,制作标语400余条、展板150余块,新媒体推送扫黑除恶信息2300余条。

全市两级法院下一步将做到:一是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在重大案件审理、“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源头治理上下更大力气,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二是持续精准发力,确保打狠打准。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重点。加大督导力度,加快办案进度,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做到快审快结。四是加强协调联动,提高审判质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通报、案件协查、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五是坚持线索摸排,深挖黑恶保护伞。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主动摸排、及时移送涉黑恶贪腐线索。六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针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着力发挥司法建议在扫黑除恶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相关部门堵漏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促进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明确目标任务,持续加压奋进,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用实实在在的司法业绩,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通报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同时,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还就群众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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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问: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行了近两年时间,我想了解一下,现在为止涉黑涉恶犯罪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有什么新的特点?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良民答:从专项斗争开展的情况看,当前黑恶势力犯罪仍然处于滋生、发展的活跃期。聚敛钱财是黑恶势力犯罪的重要特征,只要有利可图,黑恶势力就会插手介入,他们涉足的行业既有非法的,也有合法的,既有传统的,也有新型的。从打掉的黑恶势力团伙情况看除了集中“黄赌毒”、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传统领域以外,目前还在向金融、网络等新领域、新业态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特点、新趋势、新形态,打击难度加大,对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影响比较突出。

一是公司化特征明显。一些涉黑组织实行企业化管理,用合法形式掩护违法犯罪活动。二是“软暴力”成为常态。为了逃避打击,黑恶团伙摒弃了公开的暴力手段,往往采取一些恐吓、滋扰、跟踪等等软暴力手段。三是向金融领域发展迅猛。专项斗争打掉的黑恶团伙中,很多涉及高利放贷、“套路贷”和暴力讨债等活动。四是经济实力明显增长。一些涉黑组织的资产超过了亿元,拉拢腐蚀的能力增强。


记者问:听了刚才您发布的内容,我们了解到检察机关在黑恶案件把关审查上投入了很多精力。方便跟我们介绍一下严格把关的详细情况吗?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佩生答: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开封检察机关坚决落实高检院“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认真执行两高两部黑恶案件办理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市检察院指导作用,对涉黑恶案件从严把关。

一是在证据标准上从严。确保不枉不纵,既不人为拔高、又不错误降格。有3起按照涉黑犯罪提请逮捕的团伙犯罪案件,因当时证据达不到涉黑犯罪认定标准,依法不以涉黑犯罪批捕,而以具体涉案罪名批捕,并提出补查建议。

二是在诉讼监督上从严。坚持精细化审查,及时发现漏罪漏犯线索并提出追捕追诉建议,纠正漏捕40人,追诉漏犯47人。对涉黑涉恶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依法从严把握标准,经监督建议,44名黑恶势力犯罪人员不予减刑。

三是在请示汇报上从严。市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对所有进入检察环节的涉黑恶案件,逐案听取汇报。两起涉恶案件,我们审查并向省检察院汇报后依法未予认定,按照一般犯罪提起公诉。


记者问:请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全市法院是如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慧玲答:感谢记者朋友对法院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宽严相济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刑事政策,黑恶势力犯罪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对黑恶势力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但是,依法严惩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律从严。在审理案件中,我们坚持全面发挥刑罚功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区别对待,分化瓦解犯罪组织,减少社会对抗,争取更好的社会效果。

黑恶势力犯罪危害严重,与办理其他犯罪案件相比,要从总体上体现依法从严的方针。由于黑恶势力犯罪是共同犯罪,具体到犯罪组织中的每个成员,其主观恶性、犯罪情节、地位作用有所不同。办案中,对罪行严重、不知悔改的主要成员,坚决依法严惩;对参与程度不深、犯罪行为较少、所起作用较小的一般成员,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从宽;对于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依照刑法规定和政策要求,视具体情况依法从宽处罚。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总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切实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王永杰  王淳  图片摄影:原书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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