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许可
时间:2015-12-25 浏览:次 作者:admin
办理机构:开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办理地址、电话: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窗口,25323206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受理条件:
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持爆破工程所属单位报上级部门审查同意爆破的文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持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爆破的文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爆破工程所属单位委托经营性爆破单位实施爆破的委托书(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交通、市政设施、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爆破的文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爆破设计方案、实施方案、灾害事故预案(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6.《爆破工程审批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7.由爆破工程所属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工程进行安全评估、监理的委托书(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8.第三方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9.爆破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0.公安部门为爆破单位核发的相关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1.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2.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17个工作日。
三、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1个工作日。
四、告知
工作标准: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1.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2.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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